湖北医药学院发展规划处成立于2013年6月,2016年3月,政策法规处独立设置,2024年4月两处合并成立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是学校统筹发展规划、更名大学、项目管理、绩效考核、综合统计、涉法涉诉事务处理、政策研究和法治教育的职能部门。内设规划管理科、事业发展科、政策法规科和法律顾问科等四个科室。
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职责:一、负责战略规划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国家高等教育事业规划,结合高等医学教育形势和学校办学目标定位,负责学校五年规划、中长期规划与专项规划、院级规划的统筹制定、组织实施、实时监控与评估。
二、负责更名大学工作。负责协调和推动更名大学的各项工作。
三、负责决策咨询工作。调研和论证学校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为学校发展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四、负责项目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办学现状和发展趋势,组织论证校园建设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审核项目的可行性和实施方案,并协助相关部门依程序办理相关立项报批手续。
五、负责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制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负责学校绩效考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对外合作工作。联系国内与办学、科研紧密相关的各类资源,拟定战略合作规划,促成并落实学校对外战略性合作。
七、负责综合统计工作。统筹学校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学校相关部门季度、年度数据报送,发布统计信息,审核各类对外数据,为学校决策提供综合数据依据。
八、负责院校发展研究。研究高等教育特别是高等医学教育形势和政策,跟踪国内外高校发展动态,开展政策法规研究,收集整理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信息,为学校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资料和政策、法律依据。
九、负责法律事务工作。代表学校处理各类涉法涉诉事务。牵头起草、修订学校章程,审查学校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负责学校合同的合规性审查。
十、负责法治教育工作。落实推进全面依法治校的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人员分工
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现有在岗工作人员6名,其中正处长1人,副处长2人。处室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熊仁明:处长,主持部门全面工作。
马进:副处长,分管发展规划工作。
吕圣子:副处长,分管政策法规工作。负责涉法涉诉事务处理、制度及合同合法合规性审查等工作。
廖金芳:规划管理科科长。负责目标管理、综合统计、对口协作、项目管理等工作。
刘敏:事业发展科科长。负责事业规划、更名大学、院校研究等工作。
丁陵溪:法律顾问科副科长。负责法治教育、法律顾问、法律咨询和办公室日常工作。
注:马进与吕圣子,廖金芳与丁陵溪,刘敏与丁陵溪互为AB岗。
各科室工作职责
规划管理科:
1、负责学校目标管理相关工作。
2、负责学校综合数据的统计整理、分析预警和审核上报工作。
3、负责京鄂对口协作项目相关工作。
4、负责学校项目库建设,开展重大项目的论证、储备和申报工作。负责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前期项目论证工作,统筹协调重大项目的谋划与争取支持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事业发展科:
1、负责制定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及其任务分解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专项规划。
2、负责学校“更名大学”办公室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更名大学”具体事宜,统筹推进“更名大学”任务。
3、负责办学重大事项决策社会咨询相关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规科:
1、负责对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的重大涉法问题进行政策调研并提供咨询。
2、负责对学校办学治校行为和规章制度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负责对以学校名义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3、建立、健全并落实涉法文书的鉴审制度。
4、代表学校处理各类涉法涉诉事务。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顾问科:
1、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联络学校法律顾问,开展法律事务咨询和答疑活动。负责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3、负责依法使用与管理学校合同专用章。
4、负责组织、指导大学生法律事务援助团相关工作。
5、负责部门办公室工作。具体负责部门档案、工作计划、总结等工作。负责部门经费的预算、OA系统及公文管理等工作。负责部门宣传和网站维护工作。负责办公设备及用品的配置与采购,固定资产统计与管理,福利发放等工作。负责办公室值班安排,外联接待、活动组织。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顾问团成员
李长征(法学教授,兼职律师)
吕宜灵(法学教授,兼职律师)
金忠山(法学博士,兼职律师)
李泽华(法学教授,法学教研室主任)